
四 C 之外的隱形溢價
四 C 是門檻,不是溢價的全部。克拉、顏色、淨度、切工把鑽石放進可比較的格子,同一格裡的價差卻常來自比例、光學對稱與螢光。圓明亮式若要讓光從台面回到眼睛,冠角多落在約 34 至 35 度,亭角約 40.6 至 41 度,台面約百分之五十四至五十八。偏離不是罪過,是另一種性格;可是當系列把火彩寫進名字,比例就不能只靠形容詞。
螢光被說濫了。長波紫外下的藍螢光不等於淨度差,也不自動折價。分級從 None 到 Very Strong。強螢光在日光下可能讓高色鑽石略蒙,也可能幾乎無感。星河把螢光列在規格裡。None 與 Faint 是白鑽主石的預設區間。若一顆石頭的火彩值得留下中等螢光,沙龍會先拿出來看,而不是在成交之後解釋。
克拉溢價不是直線。1.00 與 0.90 的距離,往往大於 0.90 與 0.80,因為市場擠在整數。這是交易習慣,不是光學定律。我們寧可停在切工,也不為了跨過整數去加厚亭部。項鍊的總重可以好看,主石的比例若不好看,光會在鎖骨上散掉。
所以規格表寫冠角、亭角、台面與螢光,而不只寫 D、VVS、三優。數字仍是示意,最終以沙龍實物與證書為準。證書說實驗室看見了什麼。佩戴說光願不願意留下來。對稱與拋光的優,若沒有比例,只是表面的禮貌。
星河的線鍊還有另一層取捨:小鑽的全深若彼此差得太多,河面會一節一節地亮。我們把單顆的直徑公差寫進工單,而不是只寫總重。總重好看,節奏亂了,鎖骨上就不是銀河,是一串偶然。這也是四 C 表格沒有的欄位,卻決定佩戴時光是否連續。